关于柳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出租汽车经营者: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召开价格听证会对柳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柳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出租汽车运价
(一)起步价:
昼间:1公里内(不含1公里)6元,1~1.5公里(不含1.5公里)7元,1.5~2公里(不含2公里)8元。
夜间:1公里内(不含1公里)8元,1~1.5公里(不含1.5公里)9元,1.5~2公里(不含2公里)10元。
(二)区间车公里价:
1.2~7公里(不含7公里)区间,昼间1.90元/公里,夜间2元/公里。
2.7~12公里(不含12公里)区间,昼间2.85元/公里,夜间3元/公里。
3.12~25公里(不含25公里)区间,昼间4.75元/公里,夜间5元/公里。
4.超过25公里及以上,昼间2.85元/公里,夜间3元/公里。
(三)等候费:
1.平峰时段载客等候费:低速行驶里程×车公里价+扣除3分钟后的低速行驶计时时间×车公里价的20%/分钟(即运行车速小于12公里/小时,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分钟,按超过部分每累计1分钟计收,昼间0.38元/分钟,夜间0.4元/分钟)。
2.特定高峰时段等候费(17:00——19:00):低速行驶里程×车公里价+扣除3分钟后的低速行驶计时时间×车公里价的45%/分钟(即运行车速小于12公里/小时,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分钟,按超过部分每累计1分钟计收0.855元)。
(四)燃油附加费0元。
(五)其他规定:载客营运中发生现金支付路桥或停车费的则由乘客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六)备注:
1.昼间:6~23时,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6时。
2.每200米跳表一次。时间:以一分钟计,不足不计。
3.出租车营运价格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另行制定。
二、柳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从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止,已完成调表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待调表的暂按原规定执行。待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结束后,柳价格〔2013〕64号一并废止。
三、各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切实提高服务品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我们反映。
柳州市物价局 365bet在线体育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