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保密宣传

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存有哪些规定?

 
【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4-11-19 11:56】
(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由专人管理。
(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3)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4)需要归档的国家秘密载体, 要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及时立卷归档或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5)在保管密件中以下两种情况是不允许的:一是国家秘密载体存放在个人家中,二是个人私自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文档附件
 
常用电话
 
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
2832682
行风监督电话
2832723(24小时受理)
运政监督投诉电话
2823695(24小时受理)
路政咨询电话
2832715(上班时间受理)
行政审批及办证咨询电话
0772-2625530(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6:00
租出车电话招车
8818899(24小时受理)
 
365bet在线体育